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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武强县税务局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22  15:27:55 来源:武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河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6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税〔2016〕40号)、中共衡水市委、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衡发〔2015〕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每年的5月中旬前为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期,现将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

企业包括中、省直企业、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2019年5月20日前年审。

三、年审地点

武强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食品城)

四、审核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2、2018年度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凭证。

3、2018年度残疾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需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年审的,根据《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征收途径及标准

各类企业由税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在征收期统一征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计算公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特此公告。


武强县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武强县税务局

2019年4月22日      

武强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389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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