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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4  14:20:19 来源:武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武强镇西中旺二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武强县2024年度第2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西中旺二队村村地、西至西中旺二队村村地、南至西中旺二队村村地、北至河北夏洛特建材有限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国土空间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532公顷,其中农用地0.6532公顷(其中耕地0.653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价88.5万元/公顷(5.9万元/亩),计57.808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西中旺二队村村民委员会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武强县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19-55)规定,我县征收农用地,已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武强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武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424日至20245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武强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wuqia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瑞杰   联系电话:0318-3828912

 

武强县人民政府

 

2024424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附件1

附件2:2024年二批次3号地块西中旺二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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