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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强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10:52:4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读链接:http://www.wuqiang.gov.cn/art/2023/3/30/art_9995_473765.html

 

武政规20231

 

武强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强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各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武强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强县人民政府

2023217

 

 

 

 

 

武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2日印发

武强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

发展二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金融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改革

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同时更新办事指南。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并及时调整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在劳务派遣、养殖场等更多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镇区)

二、提升线上线下涉企服务能力

推广“大一窗”做法,全面提升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探索开展常见经营业态套餐式审批。巩固提升企业开办“半日办”成果,将“一网通办”延伸至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依托全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做好电子证照标准化,细化电子签章功能,实现电子证照亮证、验证。推动在政务服务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实现企业办事基础信息免填写、纸质营业执照免提交,并推动社保、税务、公积金等重点领域系统与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系统对接,支持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使用电子签章,在线提交电子材料。(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武强支行等部门,各镇区)

三、持续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

落实《武强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指导意见(试行)》和“多事一流程”的“交房即交证审批流程图”,让更多群众受益。(改革适用于房屋交付时已完成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或联合验收,缴清相关税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申请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

四、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容缺+承诺制”办理

强化多部门联审联办,让整个审批链条通起来、顺起来、快起来,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率达到100%。对市政设施类、建筑工程类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精简,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未设置化学或生物实验室,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社会投资的简易低风险普通仓库、厂房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再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要件,建设单位出具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即可。项目竣工验收前需取得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明确告知承诺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办理条件、标准、流程等。(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汇泉供水公司、县供电公司、中电供热公司、武希燃气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等有关单位,各镇区)

五、“一站式”办理水、电、气、暖

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门、只到一窗”为目标,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专区,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实行“一站式”集中并联办理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泉供水公司、县供电公司、中电供热公司、武希燃气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六、全过程帮办代办重点项目

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管家式”“定制化”服务,行政审批、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为项目前期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帮办、代办等服务。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一个项目一套专班,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融资、用地、用工等问题,推动项目早落地、快投产。(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建立“红旗”“蜗牛”项目认定机制

对独立选址、腾笼换鸟和零土地技改的工业项目,每月开工提前时间最多的、每个月竣工提前时间最多且投资完成率超过65%的、认定为“红旗”项目。尚未开工项目推迟时间最长的、尚未竣工项目延迟时间最长的、认定为“蜗牛”项目。对出现“红旗”项目和“蜗牛”项目的乡镇给予相应奖惩。对签约未开工、开工未竣工、竣工未投产、投产未上规、上规未达产、未达时序进度等“六未”项目,建立台账,并填写项目推进问题办理流程卡,落实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限,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早日投产达效。(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八、便利办理不动产登记

对企业申请办理登记的申请人实行“一对一”服务,全程负责,领办到底。主动与房地产企业进行对接,为企业答疑解难。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窗口开辟“绿色通道”,推出批量受理业务,对申请预告及预告抵押登记的企业,采用多部门联办的方式,精简材料,集中纳税、受理、审核。(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设立“局长接待日”

行政审批局在政务大厅常态化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领导班子轮流“坐班”,值守服务窗口,“零距离”接待群众,“面对面”倾听诉求,解决企业群众在线上、线下受理(审批)未成功、两次以上未能办理成功、需要急办特办等情况的政务服务事项。同时查找审批服务中的“痛点”与“堵点”,立行立改,满足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多元化的办理需求。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十、设立“办不成事”窗口

建立“办不成事”问题受理、转办、反馈、整改机制,明确“办不成事”问题处理流程、办理时限。对属于“办不成事”受理范围的,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材料、办理窗口、办理人员、联系方式,有效避免企业、群众后续业务多头办理,无人跟踪,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多次跑、来回跑等问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监察委员会、县委政府联合督查室)

十一、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服务大厅以及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单位中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建好服务队伍、优美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优良服务秩序、优化服务机制、做好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公司、各银行、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各镇区)

十二、24小时自助办税

按照“线上问、网上办、非接触、零距离”理念,全面打造24小时自助办税中心,实行线上线下联动、前台后台互动。(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十三、简化办电流程

提高微小企业低压接电容量标准,对小微企业客户,推行备案制、免审批,提升客户工程接电速度,高压客户办电环节压减至4个,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18个、32个工作日以内;“三零”客户及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客户办电环节分别压减至2个、3个,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国网衡水武强供电公司)

十四、降低涉企金融服务收费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在同一银行开设首个或指定一个单位结算账户的给予开户手续费5折内优惠,政策执行至2024年9月30日。(牵头单位:县金融办、武强银保监,责任单位:人行武强支行等有关部门,各镇区)

十五、持续优化“送政策上门”机制

各涉企部门分领域常态化编制政策汇编,全量归集政策,逐条解读政策,主动“送政策上门”,做到“政策找企业”。(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各镇区)

十六、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深化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最大程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的干扰。落实企业信用风险监管措施,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完善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对纳入监控范围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企业实施线上监控。(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各镇区)

十七、实行“企业宁静日”制度

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继续实行重点项目和规上企业检查报备制度。出台“企业宁静日”制度,每月1日至20日除限定情形外,原则上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业、到项目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控制涉企执法总量和频次,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执法事项,原则上应一次完成;对同一企业同一检查事项进行执法,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每年只安排一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执法单位)

十八、成立“工业法庭”

在武强经济开发区成立“工业法庭”,就近解决涉企纠纷,提高涉企诉讼效率。(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十九、保障经商人员子女就学

对来我县投资经商人员的子女(不设置任何门槛,享受与武强县内户籍孩子同等权益),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为其开辟“绿色通道”,由县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应入尽入。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办理,安排就读相应高中学校。就读幼儿园的,安排到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二十、加大政务数据归集力度

落实省政府【2022】7号令精神,实现“应归尽归”,深化数据供需对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完善数据共享应用,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放管服”开花落地,让每个群众、每个企业随时随地都能享受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等产生政务服务数据部门)。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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